造颂:圣天菩萨
译颂:法尊法师
著疏:索达吉堪布
内容简介:前八品讲的是世俗谛,后八品讲的是胜义谛。
心地家园转载校对:无云晴空
目录(点击目录标题可以直接进入各品)
总 论
第一品 明破常执方便品
第二品 明破乐执方便品
第三品 明破净执方便品
第四品 明破我执方便品
第五品 明菩萨行品
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
第七品 明人远离贪着欲财方便品
第八品 净治弟子品
第九品 破常品
第十品 破我品
第十一品 破时品
第十二品 破见品
第十三品 破根境品
第十四品 破边执品
第十五品 破有为相品
第十六品 教诫弟子品
第六品 明断烦恼方便品
戊二、(明断菩萨行的障碍——烦恼之方便)分二: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除业烦恼;二、明断烦恼之方便。
己一、(破许逼身苦行能断除业烦恼):
问曰:欲度脱轮回生死,即应断除其因——业和烦恼,而佛教沙门接受高大宽敞的房屋精舍和百味饮食等供养,显然不应理。因为享受这些安乐资具即会增长贪欲,所以必须如同外道宗派一样,断除这些贪欲的所依境,依身体受寒热饥渴逼恼等苦行,来断除业和烦恼。
由乐增长贪,由苦增长嗔,
若乐非苦行,苦何为苦行。
由安乐享受能增长贪欲,而由苦恼逼迫即会增长嗔恚,如果说身受安乐非断除业烦恼的苦行,那么身受苦逼又为何是苦行呢?
外道所谓的苦行,实非能断除业和烦恼的正法,因而内道修行人不应依止。若依苦行外道所说,身体接受住房、衣食等资具受用,即为享受安乐,会增长贪欲,为断贪欲烦恼应远离这些乐因;那么同样道理,身体上的苦受,实际上是增长嗔恚的因,比如说身体被他人撞痛了,你会立刻由此而对他生嗔怒责怪,没有穿没有吃感受冷冻饥饿时,人们即会对有吃有穿者生起嫉妒恼怒等等,因而苦受也是增长烦恼的因,理应以乐受解除。如果是这样,为什么说只有苦受是断除业和烦恼之因,而乐受非苦行不是断除业烦恼之因呢?外道认为断除业烦恼应依苦行,又说身体乐受非苦行,而乐受却是苦恼嗔恚的对治,若不许此为断烦恼之苦行,那么苦受依何理由成立是苦行呢?如是观察,即能推翻外道的观点。应知在内道中,能摧灭烦恼之正法即名苦行,而且必须注重依止内相续中的正见,并非仅依外表行为逼迫身心五蕴,由此可见,外道逼迫身体的行为其实并非苦行。世尊为了遮止修行人的贪欲,而授予了十二头陀苦行的息贪方便助缘,为了遮止嗔恼炽盛的修行人生嗔恚,即授予良好的饮食、法衣等安乐资具,依外境助缘方便辅助修行者息灭嗔恼。在此必须注意,历代高僧大德们皆赞叹依各种苦行而修正法,是为了迅速消除相续中的烦恼罪障,而依外境方便为助缘磨砺自心智慧使之明利,因自心智慧是断业惑之正因,若内心不能依止殊胜的无我智慧,外表行为再艰苦,也非内道所承认的苦行。
譬如说,通过压榨甘蔗才能得到甜美的蔗糖;同样,欲要除去业和烦恼,获得甜美的解脱安乐,也需要依靠正确方法,修炼业惑皮壳所遮盖的自心智慧,才能真正从中得到正见智慧,获得自在安乐。月称菩萨言:“外苦内愚痴,苦行非真实,否则禽兽等,何不成苦行?”诸修行人当依如是殊胜教言,而明了修习断烦恼的方便,是必须依止方便智慧双运正道,切勿误入如禽兽之苦行外道歧途。
己二、(明断烦恼之方便)分二:一、断现行烦恼之理;二、断除烦恼种子而修习对治之理。
庚一、(断现行烦恼之理)分三:一、总示断除三毒之理;二、别说断三毒之理;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
辛一、(总示断除三毒之理)分五:一、应知三毒的作业;二、必须断三毒的理由;三、明贪嗔不同之喻;四、摄受有贪嗔弟子之理;五、了知生烦恼的次第后依止对治。
壬一、(应知三毒的作业):
问曰:贪嗔痴三毒各有什么样的危害作用呢?
贪业能摄集,嗔业起斗争,
痴业能增长,如风于大种。
贪欲的作用能摄集有情及财物;嗔恚的作用即是兴起斗争;痴的作用能增长贪嗔诸毒,就象风大对诸大种能遍及推动增长作用一样。
欲断贪嗔痴,必须先明各个之作业功用,也即先要了知其危害作用。有情众生的烦恼细分有八万四千乃至无数种,而总结起来可以包括在贪嗔痴三毒之中。其中贪欲,有摄集情器诸法的作用,比如说人们见到某有情或某器物,内心立即生起想得到的欲念,这种希求外境之心,即是贪欲心。针对贪欲的这种作业或功用,大小乘佛法相应提出了对治法。如小乘的不净观,以了知所欲境的不净名言本质而压制贪念的相续现行,从而远离眷属和受用;大乘行人以观察贪欲境与贪欲念的本质,了知它们如幻无自性,以此而断除贪欲烦恼。嗔恚的作用即是兴起斗争,它是对某种不合意境的厌恶舍离之心,比如人们都厌恶疼痛,一旦某种境给自己带来痛觉时,即会生起恼怒,与之作斗争以求平息或远离。因此对治嗔恚,需要修习慈心忍辱,而且以合意的宫室衣食语言等,辅助调柔内心的粗恶分别念。愚痴是一种不明事理蒙昧无知的心态,其业用是增长贪嗔等烦恼,由于它的作用,众生不明贪嗔的本质、祸患及对治,反而助长鼓励贪嗔等烦恼。对治痴毒的方法,于小乘中主要顺观逆观十二缘起,于大乘中修缘起性空,以无二智慧了达世俗谛与胜义谛的本性,彻底断除无明痴心之根。此痴毒根一旦断除,贪嗔烦恼即会自然息灭,犹如四大种中风大已除,其余大种也会死寂无动一样。否则,只要痴毒不断,其余贪嗔烦恼一定会不断增长,如同风大存在时,火大在其作用推动下会更加炽盛,水大也更加活跃,地大也会不断运动发展。因此,修行者必须如是明了三毒之各个行相,才能有效地以对治妙法断除其危害。
譬如说,海中的鲸鱼非常有力,若咬住了人或船,很难让它松口放弃,但是如了知其习性,施以火攻,它立即会放弃而逃。同样,贪嗔痴三毒对众生的危害攻击非常凶猛,一般人很难断除,只有以本师释迦牟尼佛所赐予的殊胜智慧之火,才可彻底降伏。月称菩萨言:“贪心摄爱欲,嗔心毁慈悲,无明愚痴者,不知其过患。佛陀所说法,此乃最究竟,唯有智慧故,泯灭诸烦恼。”如是依世尊所教之究竟智慧,了知三毒烦恼敌的详情,后施以妙法,方可“知彼知己,百战不殆”,将烦恼彻底摧伏。
壬二、(必须断三毒的理由):
问曰:既有对治三毒的方便,又为什么要断除它们呢?
不会故贪苦,无助故嗔苦,
无知故愚痴,由彼不达彼。
不能会遇所爱境故生贪苦;欲舍离对境而无助力故生嗔苦;不知无我理故而生愚痴苦,由于它的蔽覆所以不能了达彼等贪嗔是苦。
贪等三毒虽有对治方便,可令彼等暂时不现行,但是仍需进一步努力,以彻断其根,因三毒只要存在,即会引生诸多苦恼。其中贪欲所生苦,即是有情贪求某种悦意境,不管是有情或器物,如果得不到满足,即会生起求不得的痛苦;而贪欲本身有永不满足的特性,故有贪欲者,这种欲壑难填的痛苦即无止息之时。再说嗔苦,其来源是因厌恶某对境,自己想摧伏远离它,却又得不到力量帮助以达到目标,因而生起不堪忍受的苦恼。然后痴苦,即是由愚痴不知正理而引生的烦恼痛苦。本来一切法之名言本性为无常、不净、苦、无我,胜义中为离戏大空,由于愚痴无明,有情不知其实相,因此生起贪执、嗔恨、嫉妒等烦恼,引生种种痛苦。而且由于愚痴的障蔽,凡夫有情无法了达贪嗔痴烦恼是痛苦的真相,无由认识诸法本面而息灭痛苦。
譬如说,昔日有穷人偶然见到了美艳的王妃,即生起猛烈的贪欲,然而其贪求无法实现,这位穷人由是而饱受了贪求不得的苦恼;在漫长的求不得过程中,他经常觉得自己孤苦无援,无法达到目标,由此常常大发憎恨,恨天怨地,饱受嗔恨苦恼;他想求得王妃的贪念,实际上也是以愚痴无知而起,而且因愚痴障蔽,这位穷人始终不知贪求王妃是愚昧之举,也不知此是引生痛苦之举。因此可见,如有三毒存在,痛苦即无由止息,月称菩萨言:“因自无缘份,一生求不得,此人在无有,更大苦恼矣!”故当思维贪等三毒过患而生起彻断之决心。
壬三、(明贪嗔不同之喻):
问曰:如痴与贪或嗔能相遇而同时生起,是否贪嗔也能同时生起呢?
如现见痰病、胆病不俱起;
如是现见嗔,与贪不俱起。
犹如现量见到痰(涎)病与胆病,不会同时于一有情身中生起;同样可以现见嗔恚与贪欲不会于一相续中同时生起。
痴毒与贪或嗔烦恼能同时于相续中生起,但是贪嗔二毒不一样,它们二者不会于一相续中同时生起,对此必须明了,以便确定分别对治的方便。贪嗔二者于一相续中不同时生起的情况,以比喻而言,如同痰病与胆病的不俱起。按内道医典的观点,人类所有疾病总分风病、胆病、痰病(或涎病)三大类,胆病是由火大失调而引起的疾病,痰病是由水大失调而引起的疾病,由于二者性质相反,所以胆病、痰病不会在同一身相续中同时生起。生有胆病者,同时不会有生痰病的现象,而有痰病者,同时也不可能有胆病发作,这是现量可见的事实。同样,一补特伽罗心相续中,在现前粗大嗔恚烦恼同时,不会有贪欲的现行,现前贪欲的同时,也不会有嗔恚。因贪心所缘的是悦意可爱境,嗔心所缘的是不悦意之境,二者行相、本性都相反,所以不可能同时在一相续中生起。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人,他想把水和火装在一个瓶子里,然而绞尽脑汁也没有成功,实际上也不可能做到,因为水火二者性质相反,不可能相容;同样,贪心和嗔心不可能在同一补特伽罗相续俱时生起。月称菩萨言:“如火生胆病,水大生痰病,此二不俱起,贪嗔亦复然。”以此应明了贪嗔不俱起的行相,而选择不同的对治方便。
壬四、(摄受有贪嗔弟子之理):
役贪如奴仆,不爱治彼故;
敬嗔如事主,爱敬治彼故。
应役使贪者如同奴仆,因为以不爱护的方法才可对治他的贪心;应敬重嗔者如同承事主人一般,因为爱敬可以对治他的嗔恚。
了知贪嗔烦恼不同时俱起后,在摄受调伏贪嗔弟子之时,应依不同方便。在修行者之中,由往昔因缘不同,各人的烦恼或云根器不一,有的人贪心重,有的人嗔心重等。对贪心重者,菩萨不应以爱护而应该以严厉的方式摄受,象役使奴仆一样让他不断受到不悦意境磨砺,比如让他干粗重的工作,着敝衣,食粗糙的食品,住陋室等,以此有效地抑制其贪心,再以妙法疏导,双管齐下,方能收效;对嗔心重者,应以爱重的方式温和摄受,就象承事主人一样,首先尽量不让他感到委屈,衣食住等各方面善加照顾,以爱语利养渐渐使其粗硬的嗔恚习气软化,然后才能进一步调伏,否则,以调伏贪者的方式对待,不但不会起好作用,反而会激起他更大的嗔心。故应善加辨别抉择,而后因机施教,使弟子得到恰当有效地引导,迅速调伏烦恼步入正道。此处虽言上师摄受弟子方式,然诸人在与亲友等交往或调治自心烦恼时,皆可依循。
譬如说,以前有一浣衣者,养有一头毛驴,他要出门办事时,为了不让驴到处乱跑惹麻烦,便用皮鞭严厉鞭打调教,使毛驴规规矩矩听从使唤;回家后,浣衣者便用上好饲料喂养毛驴,精心照料它,使毛驴对主人平息畏惧嗔恼之心。同样,上师在摄受弟子时,针对其不同根器,或以严厉或以温和方式对待,如是则能有效地调伏弟子的相续,使之顺利入道。月称菩萨言:“上师以智慧,摄受弟子已,能止弟子过,愚师非如是。”上师以智慧方可摄受弟子,制止其烦恼,否则愚痴无知,不可做到如此。诸大乘修行人,当潜心修学这些窍诀。
壬五、(了知生烦恼的次第后依止对治):
问曰:上颂说了对治贪者嗔者的方便,但是在同一相续中,有时贪心重,有时嗔心或痴心重,那么这三毒在同一相续中以什么次第而现起呢?
初时愚痴生,中间起嗔恚,
末后生贪欲,每日三时起。
一日之初时人的愚痴易生,中间容易生起嗔恚,末后晚上容易生贪欲,每日早中晚三时会生起不同烦恼。
在同一相续而言,贪嗔痴三毒也有不同兴起之时,修行人也应明了此规律而善加对治。一般而言,人们在夜里需长时睡眠,睡眠也是一种痴烦恼的体性,至早晨醒来时尚未享受完故,其痴毒极易生起而障蔽相续,使人不知不觉陷入痴恼之中;然后到了中午,经上午的奔波劳碌,饥渴寒热逼迫,此时嗔恚极易生起;到了晚上,因白天的事情已完成,身心放松,沐浴进食之后,以长期的恶习气串习,此时贪心极易生起。应如是详察每日三时的烦恼,并依精进不放逸对治之。堪布阿琼说:首先应观察了知,清楚其生起时间次第后,而后再依妙法分别对治,这种修法非常重要。作为修行者,若不能了知自相续中烦恼生起的次第,极易为烦恼击败而失坏善法,因而对此应切实依教言观察清楚。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则打嘎国王,他对身边的婆罗门大臣说:你如果申请,我可以给你一百瓶香油,婆罗门大臣听后,非常欢喜,这种欢喜是一种愚痴的行相;中间在提申请时,国王对他百般考问,婆罗门由此而很不满意,内心生起嗔恼;但最后国王如愿赏给他一百瓶香油,他又生起了贪爱。同样道理,人们在早上时,对自己所计划希求之事有一种愚痴心,白天在劳碌追逐时,即会因种种困扰而生嗔恚,到晚上得到时,贪心便会炽盛。诸修习者当针对已知的烦恼次第,而施设不同的对治方便。正如月称菩萨言:“当知惑次第,修持对治法,方能治烦恼,如医治疾病。”
辛二、(别说断三毒之理)分三:一、断贪之理;二、断嗔之理;三、断痴之理。
壬一、(断贪之理)分二:一、贪虽似亲实无益故应断;二、了知生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癸一、(贪虽似亲实无益故应断):
问曰:贪心能为自己带来安乐,如同帮助自己做事的亲友一般,为什么要断除它呢?
贪非亲似亲,汝于彼无畏,
人于无益亲,岂非特应离。
贪欲并非亲友却表现得象亲友一样,因而你对它一点也不起畏惧,可实际上人们对无益的亲友,难道不是特别应该远离吗?
贪欲不同于嗔恨烦恼,它有着巧妙的伪装,使人无法认识其危害性。在一般人看来,贪欲就象亲友一样,卖力地为自己摄集种种安乐受用,对这样的贪欲心,又有什么必要畏惧而舍弃它呢?这种想法极不合理。以比喻说,世人经常会遇到这类所谓的亲友:初交之时非常亲密,表面上也会为自己带来许多利益,而实际上,这种亲友最后为自己带来的却是巨大过患,将自己推入犯罪等种种危险境地。如果是有智慧者,一开始即应发现这些亲友有害,而迅速舍弃,因为他们比外敌带来的伤害更为严重。同样,贪欲表面上好象是亲友一般,而实际上它是极为有害的烦恼贼,若不能明辨是非好坏,极易为之蒙蔽。俗话说“家贼难防”,伪装隐藏于自相续中的贪欲实际如同家贼一般,表面上是为自己带来安乐的亲人,而它会不知不觉让人深染贪毒,失散福德善根,积聚贪欲恶业,以此于今生后世不得不遭受极大苦果。因此应励力认识贪欲的过患,如同驱逐家贼一般,毫不犹疑地舍弃它。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贾森国王,有次在森林中偶然见到一仙人与母鹿作不净行,他觉得那个仙人很不如法,便朝他射了一箭,中箭的仙人生起了极大嗔恼,对国王诅咒言:愿你与妻子做不净行时,也如是受苦死亡。国王知道仙人的诅咒非常灵验,不由十分恐惧,立即远避女人到深山修道,过了多年后,王妃一天来找他,当时正值黄昏,落日余辉斜照在盛妆的王妃身上,一时艳光四射如同天女,国王看得眼花缭乱,心醉神迷,不知不觉将仙人的诅咒忘了,对王妃生起了猛烈贪欲,而与她作不净行,结果当下死亡。同样,人们不识贪欲过患如同国王忘记仙人诅咒的危害一样,虽当时不识,然而其过患并不会因此而失去。月称菩萨言:“如人弃今生,不用无义事,自己当尽除,如似亲贪欲。”若人舍弃了今世,即不用此无义之事,因而自己当尽除似亲友之贪欲。
癸二、(了知生贪的因缘差别后则应断除):
问曰:贪心是否都易断除呢?
贪有从因生,亦有从缘起,
从缘所起贪,易纠治非余。
贪欲有些是从往昔串习的同类因生起,也有些是从外境的缘生起;从缘而起的贪欲容易对治纠正,而其余从因所生的贪欲不易断。
贪心不一定都容易断除,也不一定都难以断除,因各种贪心生起因缘不一样。各种各样贪心总结而言,可以分为两种:以因而生的贪心,从缘所起的贪心。从因而生的贪心,即有情往昔数数串习贪欲,在自相续中形成了顽固的贪习,由此为同类因而在现今也会经常生贪心。例如一般鸽子之类飞禽的贪心特别炽盛,如果它们转生到人道,仍会保持着原有习气,贪欲十分强烈。从缘所起的贪心是以外境为缘而偶然生起的贪心,因忽然的外境而引生非理作意,由非理作意而暂时生起贪欲。这种贪心容易对治,比如有些人忽然见到某种稀有的外境,依靠外境助缘,他生起了一种贪求心念,而离开这些外境缘,其贪念即会自然消失,因此对治纠改比较简单,也很容易收到效果。但是其余内因生起的贪心,对治起来就不一样了,它是长时串习而成的顽固习气,仅依离开外境不能收到效果,而必须依空性智慧深入内相续,才可斩断它的根。
譬如说,鸟雀在空中飞翔时,必须展开双翅才能飞起来,如果缺少一翅,鸟雀即不可能飞动;同样,缘所起的贪心只要离开外境,即不可能再活动。但是因所生的贪心就不可能这么简单了,它如同飞禽的内在生命力一样,只断其翅,其生命仍会生生不息。月称菩萨言:“缘生诸烦恼,精勤易纠治,自性诸烦恼,精勤难断除。”因此,诸修行人应明察自续中的贪欲,仔细区分其种类,而施以不同的对治方便。
壬二、(断嗔之理):
问曰:嗔恨心有什么过患,以何方式而断除呢?
嗔恚极坚固,定恶作大罪,
知如是差别,当尽烦恼际。
嗔恚是相续中极为坚固难舍的烦恼,它决定是有害恶法,能作极大罪业,了知如是差别过患后,应当断尽嗔恨烦恼之边际。
嗔恚是一种极其坚固的烦恼,一旦生起,即于某种对境执恨不舍,一般人极难顿然平息,这是嗔恚的行相。而其性质,是“定恶”,即决定为不善恶法,自相的嗔恚无论在何种状态下,它都决定会是恶业,是三乘修行人必须断除的不善法。然后其过患,是“作大罪”,即必然会损害善根福德造作大罪业,《佛遗教经》中说:“劫功德贼,无过嗔恚。”月称菩萨于《入中论》也言:“若有嗔恚诸佛子,百劫所修施戒福,一刹那顷能顿坏,故无他罪胜不忍。”如是了知嗔恚的行相、性质与巨大过失等差别后,修行者即可依此生起对治之心,及了知对治方便。大疏中云:先认识嗔心差别过患,然后了知其本性而断除。甲操杰大师也言:如是了知各个烦恼之对治后,应当努力断除。
譬如说,在燃灯佛出世时,爱法、贤慧兄弟二人同时皈依了燃灯佛。当时贤慧梵志对佛生起了极大信心,他恭敬地跪伏于地,将头发散铺于地上,让佛陀踩过,而佛陀当时也予他以授记。爱法梵志却在那时生起嗔恨心,以恶语嗔骂佛陀不应该踩在贤慧的头发上,以此果报,爱法先堕于旁生道中受了九十一劫的痛苦,后来转生为一条大鲸鱼。有一次,鲸鱼准备吞食一群商人,那些商人大声念起了本师释迦佛的名号,鲸鱼听到后,回忆起九十一劫的痛苦经历,知道了嗔恨心的过患,于是绝食而死,并转生为人,在本师释迦佛座下出家,通过精进修习而证得阿罗汉果。月称菩萨言:“知烦恼差别,依止对治法,速得寂灭果,如病依良药。”诸学人当清楚了知嗔恚的差别过患,而时刻以正知正念良药对治自心,如是定可速得安乐果位。
壬三、(断痴之理)分二:一、认识愚痴为烦恼的根本;二、认识能断愚痴的对治。
癸一、(认识愚痴为烦恼的根本):
问曰:如上已说贪嗔性相差别,但痴相差别如何?
如身中身根,痴遍一切住,
故一切烦恼,由痴断随断。
犹如身体中的身根遍于其余诸根一样,痴遍于一切烦恼而住;所以一切烦恼,由痴恼断灭即会随之而断灭。
痴为三毒的主体,遍于其余一切烦恼而住,这就如同身相续的身根,遍于其余的眼根、耳根等一切处而存住。按《俱舍论》的观点,身体诸根分为眼耳等二十二种,而其中的身根,为诸根共同所依基础,也即身根遍于诸根,若没有身根,则诸根不可能存在。同样,于诸烦恼中愚痴也是其中的主体,遍于诸毒。此处所言的愚痴,也即十二缘起中的无明支,无明是生起轮回诸法的根本,是一切烦恼的因,如果此根本因已断,则一切生死烦恼自然息灭。所以在修行当中,应致力观察了知痴的本性,然后依缘起妙法的宝剑斩断这种生死烦恼之根,则其余依无知而起的染污烦恼无需勤作对治,也会随之而断。
譬如说,毒树的枝叶果等皆依其根而住,若根已断,则毒果枝叶自然断除;同样,一切烦恼依无明愚痴而住,若痴已断,则其余烦恼皆会随之息灭。月称菩萨言:“犹如断头者,命根亦无存,如是断痴者,烦恼随自灭。”于此有疑,世间有些人虽已断头,然命根仍存,是否也会有愚痴已断,而其余烦恼不灭的现象呢?如六世达赖仓央嘉措的密传中,说他在康区看见一个人,头在三年前就已断了,但那人仍活着,肚子饿了就用手敲身体,旁人便以糌粑汤灌进其食管,这时食管就会咕嘟嘟直冒气。这种情形只是特殊的业力所致,而愚痴无明与贪嗔烦恼不一样,绝不会存在这种情况。因此诸学人,应彻断疑惑,对生死烦恼之根的无明愚痴,一定要全力以赴地断除。
癸二、(认识能断愚痴的对治):
问曰:对非理作意的愚痴烦恼,以何方法才能对治断除呢?
若见缘起理,愚痴则不生,
故此一切力,唯应说彼语。
若能现见缘起空性之理,愚痴则不能再生起,因而此论尽一切力量,唯独应说的即是缘起性空理趣之语。
愚痴烦恼的根本对治便是观修缘起性空正理,缘起理是佛法正见的重心,是本师释迦牟尼佛以无漏智亲见的诸法实相。世间诸外法如苗芽茎根等皆以其特定因缘而起,诸内法从无明到老死十二支,各依前前为因缘而生起,诸法皆以因缘才会现起,由此而可见诸法皆无固定不变实有的本体(自性)。在中观正理观察下,诸法不但在胜义中为空,在世俗名言中也不成立有自性,唯是因凡夫妄自计执诸幻法为实,才会生起种种实执烦恼。若能现见诸法如同梦幻泡影一般的缘起性空本质,那么正常人谁会对无利无害的幻影、梦景生烦恼呢?因此,为断烦恼解脱轮回束缚,于此论中尽一切力量,从各方面宣说了缘起无自性的理趣。前八品述其各方面的加行,后八品紧紧围绕修习缘起空性的正行而展开。龙树菩萨说:“因惑因缘故,轮转生死中,非因及因缘,是名为涅槃。”众生为因缘现象所迷惑,故执实轮转于生死,若见到诸因缘法“非因及因缘”的空性道理,则一切邪分别无从生起,三毒烦恼息灭,则名为寂灭涅槃。因此修习佛法追求解脱,其重心在于了达缘起性空的正理,闻思修习的主要法义,也应全部围绕此空性正理而行。
譬如说,十五日晚上的明月升起,会无余照破一切黑暗;同样,若能圆证诸法缘起性空之理,其智慧光芒即能无余遣除一切愚痴无明黑暗。月称菩萨言:“愚痴与智慧,不可同俱住,如同光明日,黑暗不共住。”故诸修行者,当尽一切力量,使自己相续中生起缘起性空智慧。
辛三、(分别阐述断贪嗔之理)分二:一、断贪之理;二、广明断嗔之理。
壬一、(断贪之理)分二:一、具贪行者之相;二、摄受具贪行者的方便。
癸一、(具贪行者之相):
问曰:怎样了知他人是贪欲炽盛的有情呢?
常好歌舞等,舍受者洁净,
现见有贪人,有如是等相。
经常爱好歌舞等事物,好为舍者或受者,喜欢洁净等,现见具贪欲的人,有如是征相特点。
众生各自根器性相千差万别,菩萨要摄受调伏他们,必须先了知其性相特点,而后方可对症下药。就贪欲炽盛的有情而言,他们具有不同于其他有情的一些特征:具贪行者在平时一般都会喜欢歌舞戏笑等放逸散乱行为,也会喜欢以香水、花鬘等种种饰物打扮自己,对外表形相特别执着;然后具贪行者会比较大方,愿意施舍财物受用,以此希求他人对自己生好感;他也会乐于接受别人的东西,喜欢享受;还有,具贪行者一般都爱洁净,对住所、衣饰等各方面都会注意保持干净整洁。另外,贪欲炽盛者的分别心非常活跃,思维能力较强,因而在世间显得较聪慧;其言谈举止和蔼温柔,以便亲近别人,而且言谈也会直爽等,这些特征性相在其余论典中也有一些论述。与这些特征性相相反者,即是具嗔行者的相,贪相嗔相混杂皆有即是痴行者的相。
譬如说,谁人具有财神,不用问即可知道他的财富一定会丰盛圆满,如果财神离开了他,其财富也无疑会没有了。同样,谁人若具足贪相,他一定会是具有贪欲者,若贪相消失,也表明他贪心已消失。修行人对他人内相续的贪嗔等烦恼,应从外表征相上细加观察而了知,月称菩萨言:“贪欲令他贪,自贪心生喜,嗔恚则相反,愚者则迷惑!”依此等窍诀善加抉择了知者,则能于所化众生对症下药,善加调伏。
癸二、(摄受具贪行者的方便):
问曰:当以何等方便调伏贪欲炽盛的行者呢?
佛教有贪者,衣食及住处,
一切离善妙,常依师长住。
佛陀教诫具有炽盛贪欲的行者,对衣服饮食及住处等一切受用,远离美好善妙,而且要恒常依止师长而住。
对贪心炽盛的行者,佛陀及诸菩萨圣者们,在三藏中教诫过多种对治断除贪欲的方便法。特别是在律藏中,佛陀制订了十二头陀行的规则,在住处、卧具、饮食、衣服等方面引导具贪行者有效地调伏贪欲烦恼。十二头陀行之中,为断除行者对华美衣服的贪爱,规定了粪扫衣、但着三衣而不用其余的衣服;为断除对食品的贪着,规定了常乞食、不作余食、一坐食、节量食(受一丸之食即止而不多接受食品);为断除对住处卧具的贪欲,规定了住阿兰若处、冢间坐、树下坐、露地坐、随处坐、常坐不卧。依如是苦行方便,行者可有效对治贪欲烦恼。此外,要断除贪欲,初学者必须长时依止具相的上师长老而住,以恒常得到策励与教授,这是修行人必须依止的根本方便助缘。否则,行者难以靠自力战胜贪等烦恼,因这些烦恼无始以来即在控制着自己,若依自力能轻易摧毁,则过去无有边际的漫长时间里,自己为何没有摧毁它们呢?而具相的师长们已降伏了贪等烦恼敌,依殊胜智慧与方便,能为弟子进行有力的加持、引导等,尤其诸出家修行人应如法长期依止师长而住,不然极有可能如同“七月姑娘”(指某地一姑娘出家七个月即还俗)一样,为烦恼所败而失去解脱机会。
譬如说,人们受到婆罗门非人的迷执危害时,如果用酒和不净物泼洒身体,非人即会被赶走,因贪着洁净的婆罗门非人,最害怕不净物。同样,具贪行者为喜好受用的贪欲烦恼魔所迷执时,如以不善妙的受用等苦行对治,即可有效地遣除。月称菩萨言:“何人依对治,息灭诸烦恼,如是有对治,则不增烦恼。”欲求调伏贪欲烦恼者,当尽量依止苦行与具德上师的教诫,如是则能灭除烦恼,而速得解脱。
壬二、(广明断嗔之理)分五:一、思维嗔恚过患;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癸一、(思维嗔恚过患):
问曰:生嗔恚有什么过失呢?
无能而嗔恚,唯使自己丑;
有能亦无悲,说此最下等。
如果自己无有能力而生嗔恚,唯有使自己面容丑恶而无有意义;若自己具有能力而生嗔恨,也是无有悲愍的恶行,佛说这种嗔恚是最下等的。
无论在何种情况下,生嗔恚烦恼都不应理,而且会毁坏福德善根,引发恶果并招致圣者呵责。人们生嗔恚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无能生嗔,一种是具力生嗔。无能生嗔是指自己无有能力,无法胜过对方或损害对方,由此而在内心暗自嗔恼,这种嗔恚于对方无害,却对嗔恼者自己有极大损害。通达因果规律的佛陀说过:嗔恨他人者会使自己容貌变得丑陋。月称菩萨也说:“使色不美引非善,辨理非理慧被夺,不忍令速堕恶趣。”由此可略见其过患之严重。具力生嗔是指自己具足势力权威,有能力胜过或损害对方,由此而大发嗔怒,恐吓折磨残害他人,这种行为是无有悲愍的非法恶行,不仅危及自己,还要损害许多人,佛陀及诸圣者们都说过:毁坏自相续功德的罪恶,莫过于嗔恚。大疏中说:尤其是无有悲愍地杀害众生,这是世间最下劣的行为。象汉地战国时期的秦国战将白起,他曾经将投降的四十万赵国士兵全部活埋。白起虽然多谋善战,一举击败了赵军,从而有能力决定投降者的命运,然而他以嗔毒的发心,将降兵全部残害至死,以此恶业,他先堕入地狱而后转为旁生,而士兵们也因此受到了横死的损害。因此,佛菩萨们说这种嗔恚恶业是最为下等的恶业,于人于己皆有损害。
譬如说,有一个婆罗门作了违背其种姓的行为,以此不仅他自己受到了处罚,其他同种姓者也都受到了灾患;同样,一个人生嗔恚造恶业,不仅损害他自己,其他人也要因此而遭受祸害。月称菩萨言:“嗔恨与猛火,最初烧自己,之后渐盛燃,焚烧诸他物。”诸修行者,当详察嗔恚的可怕过患,若对此生起深刻认识,其对治决心就一定会生起。
癸二、(广说依嗔恚对治之理)分五: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四、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子一、(对能尽自己恶果的缘不应起嗔):
问曰:别人对自己说粗恶语时,该如何调伏自己的嗔恚呢?
说不悦意声,能净昔作恶,
愚蒙不善士,不乐自清净。
他人说不悦意的语声,能净除自己往昔所作的恶业,只有受愚痴蒙蔽的不善士,才不乐自己罪障清净。
“说不悦意声”一句有两种解释:其一解释为,本师释迦牟尼佛及诸善知识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净除自己的恶业;另一种解释为,他人对自己说不悦意语,能揭露自己的罪业。其实二种解释都可以,无论是谁在我们面前,宣说揭露过失或讥讽等种种不悦意语言,依靠这些语声,自己可以认识相续中的罪过。古人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由听从这些胜士的逆耳忠言可以促使罪业清净;如果是劣者对自己说一些恶意中伤的不悦意语,修行人应了知,这是自己往昔所作恶业的招感,因而应当安忍以消除宿罪。自己听到的不悦意声,实际上是净除宿罪的最好助缘,自己若虚心接受或安然忍受,相续中的罪业障碍一定会得到消除,对这种机会,有智者当然会乐于接受,只有那些为无明愚痴所蒙蔽的恶劣者,才会不喜欢清净罪业,而相信因果者,谁不希望自己的罪业清净呢?
譬如说,有人养了一头大象,后来大象生病,他很慈悲地想医治其病,准备了许多药物,可大象愚笨地拒绝服药,认为主人要伤害自己,而将他杀死了。同样,不悦意语实际上也是清除罪障的良药,而那些愚昧无知者,不但不接受,反而生起嗔恚,损害说不悦意语者。作为修行人,一定要认识这种行为的愚痴,月称菩萨言:“若人以恶语,中伤自己时,于己饶益故,智者不应嗔。”在《入中论》里也说过:“既许彼苦能永尽,往昔所作恶业果,云何嗔恚而害他,更引当来苦种子?”诸学人诚当牢记这些金刚语,于生嗔境前依之调伏自心。
子二、(不悦意语自性非损恼故不应起嗔):
问曰:虽然安忍不悦意语有功德,但是正在听别人的恶语时,自己会受很大损恼,因此不得不生嗔恨心。
所闻不悦意,自性无损恼,
故从分别生,妄执由他起。
所听闻的不悦意语,其自性无有任何损恼,所以毁辱损恼是从自己的分别心生起,只是因愚痴才妄执为由他人所起。
认为他人的不悦意语对自己有损恼,唯是妄执。对不悦意语稍加观察,若这些语言其自性本体即为损恼,而这些语言是从他人口中说出来的,那么他人应首先受到损恼,就象火的本性为灼热一样,无论是谁人接触火,必受灼烧。但是,对此可以现量了知,一个人对别人说不悦意语,当时他不会有任何受损恼的情况,只有被说者才会有受损毁的感觉。不悦意语本身并不具损恼作用,它唯是外境六尘中的声尘,处于无利无害的无记状态,而闻者对此觉得有损恼,觉得它在毁辱、伤害自己,唯是分别念在作怪,由迷乱计执而生起了受害的幻觉,虽然是分别心在害自己,而自己为妄觉所迷,却对他人生起非理的嗔恼怨恨。寂天菩萨说过:“轻蔑语粗鄙,口出恶言辞,于身既无害,心汝何故嗔?”一切不悦意语,实际上于自己的身心皆无损害,那自己为什么要对它生嗔恨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牧羊人,他娶有两个妻子,两个妻子各生有一个女儿。有次一个妻子听到暗室中有吃食品的声音,她认为是另一个妻子的女儿在偷吃东西,于是生起恼怒而骂:“那个牛婆子在吃什么?”后来她发现是自己的女儿,嗔恼全消,立即改口说:“这是老鼠在啃东西。”同样,凡夫在听到不悦意语时,若不知其自性无有损恼,而随顺分别妄计,执著对自己有损即会生嗔恼,若能了知其实相,嗔恼自然消失。月称论师说:“闻词虽无害,愚者心生苦,智者闻声语,无苦亦无喜。”诸修行人当依循智者之道,了知外界言语唯是空谷之音,于己无利亦无害,若能不生分别,自然无需为之而生喜忧。
子三、(典章说应治罚毁骂者是颠倒):
问曰:毁骂恶语怎会没有损恼过失,世间典章中不是明确规定过应治罚毁骂者吗?
如对毁骂者,则说应治罚;
如是对赞者,何不说供养。
如果对毁骂者,典章法规则说应予以治罚,那么同样对赞叹者,为何不说应当供养呢?
按古印度婆罗门典章与世俗法规所言,人们对毁骂侮辱自己者可以依法治罚,但这些典章是不合乎正理之世规,并不能依之而推论毁骂言词真实有损害作用。按这些规章的说法,如果毁骂者说粗恶语,应予以割舌等酷刑处罚;那么按同样道理,一个人以美妙的言词赞叹别人,以其所说言词有利益之故,也应对他大加供养奖赏。但是,世俗典章中并没有这样规定,如是偏袒不公平的法规,明显是不合理的颠倒邪说。按道理,人们既然明白赞叹言词唯是口头话语,并无真实利益可言,所以不用对赞叹者供养,那么也应知道毁骂言词也唯是无利无害的话语,实不应对它起嗔恼治罚。
譬如说,单顿地方的人们有一种习惯,凡遇到诤吵说粗恶语者,即用刀剑砍杀,因此有不少人死于恶口骂人;但是,当地人对说爱语赞叹者,并无奖赏酬报的习惯。这些习惯无疑是极为恶劣的坏习俗,谩骂与赞叹是相对的事物,若反对一者,则理应接受另一者。还有譬喻说,单顿地方还有一个传统,规定大象杀死弱者也无有过失,然后又规定有能力者应保护大象,若欺侮大象,则要判死刑。这种规定显然也是不应理的,大象杀死弱者若无罪,那么强者欺侮大象又为何有罪呢?同样,若毁骂者有罪应罚,那么赞叹者又为何不予以供养奖赏呢?月称菩萨言:“骂者与赞者,此二皆相同,为何选其一,故彼非定量。”由此观察,世俗典章所说非理,不应作为定量判断毁骂言词真实存在损恼作用。
子四、(对能遣除自己心境过患之语不应起嗔):
问曰:毁骂者在众人中说自己的过失,所以应嗔恨他。
汝不说可呵,若余亦知者,
不应嗔说者,况嗔不实说。
如果你不说自己的可呵之处,其余人也知道,那么对揭露这些过失者,不应该起嗔恼,更何况对说不实语诽谤自己者嗔恼呢?
毁骂者虽当众说自己的过失,然而也不应对他生嗔恚。一个人的过失之处,比如说六根不全、持戒不清净、智慧欠缺等等,这些过失不用言语宣说,别人也会知道,因此不管他人如何宣说,又有什么可以嗔恼之处呢?他所说的一方面是事实,另一方面别人也都知道,而且他当面说出来,也能让自己更清楚地明知过失,如是不但无害,反而有益,实不应生嗔恨。从反方面观察,若对方以不实言词毁谤自己,比如他毫无根据地骂自己是瞎子、破戒者等等,但事实却是众人有目共睹,并不会因他的毁骂而使自己变成瞎子、破戒者等,所以他这些不实言词,对自己一点害处也没有,更不用生嗔恼。此处有疑:若自己的过失本来很隐秘,没有其他人知道,而别人忽然揭露公布于众,这时是否应生嗔恨呢?这也不应生嗔恼,自己觉得隐秘之事,但也不可能没人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纵然一般人不知道,具有天眼神通者怎么会不知道呢?而且他所说的既然是事实,按理即无有任何可生嗔恼之处。在诸多格言中,对此道理也有阐述,若能明了对有因毁谤不应生嗔,那么对无有依据的妄语讥毁,更不应生嗔。如是了知其理则面对一切讥毁辱骂,也能安然忍受。
譬如说,一个残废人听到别人说:“喂,残疾者!”他极为恼怒,到国王面前告状,国王了知原由后,说:“你本来就有缺陷嘛,别人这么说你,也不用生气。”这时另外一个人又来告状,说别人骂他是残废人,国王又加以询问后,说:“你不是残废人,别人怎么说也没有什么害处,不用生气嘛!”如是依智慧平息了诤论,而没有惩罚任何人。月称菩萨说:“正士已见谛,无论是真实,抑或非真实,皆无生嗔时。”已见到真理者,面对别人的毁骂讥讽,无论对方所说是真实或不真实,皆不会生起嗔恼,诸欲调伏自心者,应当努力使自己现见这些事物中的真相。
子五、(对恶劣者说恶语不应起嗔):
问曰:听到世间那些粗暴恶劣者说恶语时,如何调伏自心呢?
从诸恶劣人,非仅出恶语,
恶人发恶语,实属于少分。
从诸恶劣人之中,不仅仅是发出恶语而已,恶人发出了一点恶语,实际上只属于少分轻微的恶行。
世间有一些秉性粗恶之人,修行人在遇到他们口出粗恶语辱骂时,应该理解这是很幸运的遭遇,以此而保持安忍与欣庆的态度。对粗恶之人来说,他们由于无明覆心,嗔恚等恶劣习气炽盛,平时会不断地造恶业;而且所造恶业不只是说一些粗恶语,他们还会做杀害、殴打、偷盗、邪淫等这些大罪行。在遇到这种不知因果的愚人恶人时,如果彼等口发恶语,百般毁骂,这只是他们烦恼恶习的少分流露,而其相续中更厉害的粗恶烦恼,还没有爆发出来给人造成伤害。了解到此层意义后,修行者自然会以欢喜心安忍他们的恶语,而无丝毫嗔恼情绪。
譬如说,本师释迦牟尼佛在世时,富楼那尊者于一次结夏安居圆满后,到佛陀面前请求去“学那”(输卢那国)边地布道弘法。当时学那地方的人非常野蛮,世尊告诉尊者:“富楼那,你还是另选一地去弘法吧,学那地方的人非常粗野凶暴,如果去那儿,他们会伤害你,那时你该如何应付呢?”富楼那尊者说:佛陀,正是因那儿很险恶,没有人去传教,所以我祈求世尊您慈悲开许,加持我去那儿弘法。对于危险,我已有准备,如果他人毁骂,我会觉得他们很好,因为这些野蛮人只是辱骂而没有用棍棒打我;如果他们用棍棒打我,我仍会认为他们很好,因为他们没有用刀枪伤害我;即使用刀枪伤害,我也会为他们没有杀死我而保持慈悲;如果杀死我的色身,即助成我的道业而帮我进入涅槃,因此我会始终对他们怀以好感而忍受。”佛陀对富楼那尊者的忍辱修证深表赞叹,也允许了尊者的请求。
还有一个譬喻说,以前卫当地方有一棵卫当树,这棵大树非常邪恶,凡有在树下睡觉歇凉的人,都会受到损害。有一天,一个过路人在树下休息过夜,第二天醒来时,他觉得全身非常痛,于是忍不住哭了起来。别人将其送往一个大医师处疗治,医师了知原由后说道:“你看样子是有大福报的人,在那棵树下过夜者,以前从未有人逃脱死难,而你只是生病而已。你应该高兴,不要再哭了!”同样,遇到恶人只是挨了一些辱骂,而没有遭受打杀伤害,自己也应欣然忍受。月称菩萨说:“劣者无不说,无恶不作故,仅说此恶语,彼属于少分。”诸欲修习忍辱对治烦恼者,对这些对治智慧理应细心揣摩,铭记于心。
癸三、(破惩罚无故骂人者无过):
问曰:如果别人无缘无故毁骂自己,以嗔恼惩罚他,难道不是合法合理的吗?
损害于他人,于自无少德,
汝重无德嗔,唯属于妄执。
报复损害他人对自己无有少分功德利益,而你重视这种有过无德的嗔恼,只是属于非理的颠倒妄执。
受到他人毁骂侮辱时,无论如何也不能以嗔恼回报,如果生起嗔恚报复损害他人,这样做不会有丝毫功德。从暂时观察,若以嗔恼报复詈骂损恼者,对你自己所受的损害毫无弥补作用,纵然能将制造损恼者害死,对你的苦害也不会有点滴补救,那又何必再去制造争斗给自他带来痛苦呢?再从究竟看,佛经中说过,“损害他众非沙门”,如果报复损害他人,即严重违背了戒律,造下佛制罪与自性罪,为今生后世都会带来痛苦。因此,这种损害行为,无论如何观察,皆是有过无德的非法行为。而世人在平时总觉得对侵害者应该报复打击,如俗话言:“人若犯我,我必犯人”,而且认为这合法合理,其实是非理妄执,一个人若执持着这种观念不放,对毫无功德的嗔恼报复非常注重,那只是愚痴妄执恶习深厚的表现。《宝积经》中以狗和狮子的譬喻说过:“比如人以石击狗,狗不追寻击石人,却反追咬于石头,狮子于彼则相反,直接追寻击石人。”智者如同狮子一般,会认清伤害的来源是内心烦恼而向其攻击,而愚者如狗一样,目光短浅,妄执外界诸境为损害来源。执无故骂人者应受惩罚,实际上也是这种如同狗一样的愚者,其如是执著,只会为自己带来更大苦害。
譬如说,试验刀剑的锋利程度时,如果以自己为试验品去划割,那么不管是锋利还是不锋利,自己一定会有痛苦;同样,不管你有理或无理,嗔恼损害别人,其结果对你自己必定会有今生后世的痛苦。月称菩萨言:“有者虽妄执,害他自有德,大乘种姓者,不能害他众。”诸修行人当依教奉行,于平时尽力修习忍辱波罗蜜多。
癸四、(思维忍的功德后而破嗔)分三:一、对骂者应当修忍;二、对压伏卑弱者的嗔恚不应敬重;三、思维修忍功德应生欢喜。
子一、(对骂者应当修忍):
问曰:若怨仇恶人对自己经常损害,障碍修行,这时候该如何调伏自心呢?
若忍无劬劳,能得大福德,
若于忍作障,有谁愚同彼。
若能修习忍辱,则无需劬劳即能获得大福德;如果有人将忍辱境作为障碍,有谁同他一样愚痴呢?
怨仇恶人对修行人进行损害,其实是修行者最好的修习机会。佛陀在《遗教经》中说过:“忍之为德,持戒苦行所不能及。”《妙臂请问经》中也说过:“修安忍者,以少功力及微小苦,能圆满波罗蜜多。”能忍辱者在短时间无需象布施持戒那样勤作,即能积累巨大福德资粮,为今生后世感召相貌庄严、相续不为嗔恼所害等果报。能修持如是殊胜的法门,其主要助缘当然是损恼自己的对境,如颂云:“无敌不生忍。”因此,对这些对境应当珍惜、感激、回向功德。但是,若不能认识这点反而将安忍境当成障碍,将这些增上缘抛弃,自己给修忍制造障碍,这是非常不合理的行为,也再没有与此相同等的愚痴。寂天菩萨说过:“若我因己过,不堪忍敌害,岂非徒自障,习忍福德因?”自己将别人送来的大福德因破坏,这种人显然非常愚痴。
譬如说,以前有一妇女,其丈夫病了很长时间不能痊愈,后来她觉得丈夫的病痛非常难忍,不如死了,于是将他杀死。这种行为非常愚痴,生命是最为宝贵的,他虽然病痛难忍,然而能坚持也有存活机会,可以用短暂痛苦换来生存的大安乐;而且暂时的病苦是感受消除罪业的机会,若以终止生命的方式逃避,其后痛苦会更为难忍。同样,一时外境损害虽然有难忍的苦受,但是安忍此暂时小苦能换来大福德的安乐果,也能消除许多招致痛苦的罪业,若认为是障碍而逃避舍弃这种对境,无疑是极为愚昧的行为。月称菩萨说:“佛说依忍力,修忍最胜法,是故趣佛法,并非法障碍。”依生嗔境修习忍辱是最殊胜的积资方便,而非修善法的障碍。欲修习六度积累资粮者,当依之如同摩尼宝也。
子二、(对压伏卑弱者的嗔恚不应敬重):
特对强力者,嗔恚则不起,
嗔唯凌羸弱,汝何敬重彼。
专门对强而有力者,嗔恚则不会生起,而嗔心只是欺凌羸弱者,所以你为什么要敬重这种欺软怕硬的嗔恚呢?
从嗔恚烦恼所损害的对象方面观察,理应断除这种恶劣习气。一般凡夫的嗔恚损恼之心,在那些具有强大势力者前,比如说在国王及一些地方豪强前,嗔恚恶心一般不容易生起,即使生起少许也不敢发作,而是将它埋藏于内心或抑制消除。因为已了知对方具有强力,自己发嗔恚也无有能力损害对方,反而招来灾殃,以此而可以压制嗔恚。嗔恚对强者不敢作损害,但对那些羸弱无力者,在那些卑小软弱者前,它会肆无忌惮地发作,对那些没有能力抵抗者进行百般损恼。如是观察之下,这种嗔恚习气的恶劣、狡诈、欺弱怕强之相,也就昭然于目了。作为一个公平正直者理应断除它,而且由它害怕强力的弱点,也可迅速找到有效的对治方便加以断除,而没有任何理由害怕敬重这种低劣的恶习。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国王,率领将士攻打另一个国家,到了敌国的边境时,国王召集诸眷属,问他们准备如何征服敌人。有些勇士说:“我要直攻皇宫,打败他们。”有些人说:“皇宫我不敢进攻,但我可以到他们的边境上试一试。”这时又有一人说:“为了让国王您生起欢喜心,我可以用鞭子狠狠地抽打敌国的女人。”国王听后很不满意地斥责他:“你是最下等的胆怯者,妇女们那么弱小,你怎么能欺负她们呢?”然后将他开除出去。同样,嗔恨心对具有强力者不敢发作,而只会欺凌弱小无力者,这种胆怯狡猾的恶习,理应彻底摒弃。月称菩萨说:“于诸强力者,已知未生嗔,具德诸智者,不应凌弱者。”诸追求美德福善的修行人,理应认清嗔恚面目,而断除欺凌弱者的恶习。
子三、(思维修忍功德应生欢喜):
问曰:若修忍辱,别人会认为自己软弱胆怯无力报复,以此会更加欺侮,所以应生嗔恚。
若于嗔处忍,能生诸修德,
于德处云畏,汝唯是愚夫。
如果对生嗔境修习安忍,能生起诸修忍功德,那么将忍辱功德处说成畏惧处,你这样只是愚夫的表现。
修习忍辱,不应以别人的讥笑蔑视而舍弃,而应明了对生嗔境修习安忍,能生起诸修习慈心的功德。大疏中说:乃至在挤牛奶的短时间中(一般2~10分钟左右)修习慈悲安忍,亦能引生八种功德,如《宝鬘论》中所言:“人天等慈爱,彼等亦守护,意喜身多乐,无毒刀损害;无劳事得成,当生梵世间,设未得解脱,得慈法八德。”为了对治嗔恚而修习慈悲安忍,在未得解脱之间也能获得如是大福德,能明道理知取舍的人,谁会舍弃这种善法呢?如果说自己害怕修忍会带来痛苦,招致别人讥笑轻视或更多的欺侮,因此而舍弃修忍,这是不明利害不知取舍的愚者行为,将福德安乐善行当成羞愧,世界上哪还有与他一样的愚痴者呢?
譬如说,以前有一个人,出生于高贵种姓家族中,经常以慈心行持善法,但他对因果事理不太明了。一次他遇到了一些非常野蛮恶劣的人,那些人挡在道路上要与他打架,他一点也没搭理就从旁边避开了。可是那群恶人在后面大声嘲笑讽刺说:“看呀,这个人一点胆量也没有,无男子相跟女人一样!”他听后觉得很羞愧,于是生起嗔恨,转过身拔出武器与他们斗殴起来。因恶人的讥笑而放弃福德善业,进而行持恶法,这显然是摧毁功德的愚痴行为,而一切放弃修忍的行为也是同样。月称菩萨言:“离忍愚夫众,以嗔造大罪,智者修安忍,获得胜功德。”能明善恶取舍的士夫,应当依教了知于嗔恚处修安忍是殊胜之功德,因此应不畏一切而欢喜受持。
癸五、(他人轻毁应当修忍):
问曰:自己有力量摧毁他人的轻侮时,如果遇到侮辱损害,会不自觉地生起嗔怒惩罚对方,此时该如何对治呢?
谁灭尽侮毁,而生于他世,
故思自作恶,受侮尤善哉。
谁能保持灭尽一切侮辱损毁,而生于他世呢?因此应当思维与其自己作恶堕落恶趣而感受痛苦,不如甘受欺侮更好一些。
若自己具有能力,能够摧毁他人的侮辱,此时应当思维:不论自己今生如何强盛有力,如何努力摧毁消灭外境的损害侮辱者,然而永远也不可能将其彻底灭尽。仔细观察世间,从古至今,从来未曾有凡夫灭尽侮毁,而且能将这种无敌害的大威势地位带到后世,既然如是,那自己又何苦做这些毫无意义,永远也无法成功的恶事呢?目的无法达到,而罪业却会分毫不少地积累起来,为自己今生后世带来巨大痛苦,因此有智者应当想一想,与其造作灭敌害的恶业,不如心甘情愿地忍受侮辱。寂天菩萨言:“顽者如虚空,岂能尽制彼。”外敌永远报复不尽,而且以报复损害恶行,自己今生的名誉地位各方面都会受到损害。在报复过程中,若伤害仇人结下恶缘,仇人也会在后世再还报于你,如是辗转无尽,如同《楞严经》中所言:“以人食羊,羊死为人,人死为羊,如是乃至十生之类,死死生生,互来相啖,恶业俱生,穷未来际。”如是思维比较摧伏怨敌与忍辱的后果,有头脑者当然应选择后者,心甘情愿高高兴兴地安忍侮辱。忍受侮辱者,以此可以积累极大福德资粮,证得不退菩提安乐果位,龙树菩萨也说过:“终得不还位,佛证可除嗔。”这样的安乐果比起伏敌恶业的苦果,诚然是“尤善哉”!
譬如说,水车的旋转不会有终点,始终循环不停;同样,报复怨仇之事也永无止尽。另有譬喻说,以前有一个叫章文呷瓦的人,他因受过刹帝利种姓者损害,而深生怨恨,想尽办法报复,要杀尽一切帝王种姓。虽然他在一生中,将本地的刹帝利种姓多次进行了迫害,然而他们的人丁却越来越多,兴旺不息;同样一切摧灭侮毁的行为,不可能圆满成功,只会越来越使怨害增多。月称菩萨言:“宁可受欺侮,不可作恶业,作恶堕地狱,受辱非如是。”诸修者若能将这些窍诀融入相续,无论遇到何等生嗔境,亦能自然息灭嗔恼报复之心。
庚二、(断除烦恼种子而修习对治之理):
问曰:如上对治烦恼方便虽有众多,但是有没有能够彻底断除一切嗔等烦恼的方法呢?
若谁能真知,内识住等相,
有此智慧者,烦恼终不住。
若有谁人能真实了知,内在心识生住灭等相的本质,具有这种智慧的人,烦恼始终不会住在其相续中。
要彻断烦恼种子,必须彻底了达内识无自性的实相。一切贪嗔烦恼,皆依有情的心识生起,其本身是心所法,即心识的思想活动现象或说生住灭现象。以正理观察,识是因缘所生法,是由种种因缘假合而产生的有为法,无有自性不变的本体,既无本体安住,则生灭变异等皆无自性,皆非真实现象。大疏中言:“日亲亦宣说,心识如幻化。”既是幻化,则如同幻人本体非实,其种种活动唯是幻相,本来非有,无需执为真实而起好恶分别。修行人若如是了知通达内识生住灭等相之真面目,有此殊胜的智慧,则自然于诸贪嗔烦恼不随不拒,无有实执,如同观看幻影一般。以此一切烦恼也就无法存住,如同偶然的乌云,无法障蔽自心智慧太阳的光芒,而会自然消失无迹。莲花生大士说过:若能了悟心性本面,牧牛童也会解脱成就;若不知心性,班智达也会迷惑。所以,诸欲拔除一切烦恼种子者,当全力以赴证悟内识住等相的本面。
譬如说,除灭一棵毒树时,如果斩断其根,则整棵毒树的枝叶花果,全部会枯萎死灭;同样,欲除生死烦恼大树,必须断其根本——无明迷惑,而欲断无明,必须证悟无漏的心性智慧,若能证悟心性智慧,则八万四千尘劳烦恼自然绝灭。要断除烦恼种子,也必须要有善知识所传授的方便窍诀,譬如说对治毒鼠时,若无窍诀方便,常人不但难以成功,反而会中毒,若有秘诀方便者,则无有中毒之险。同样,修行人对治烦恼时,若能依方便窍诀证悟心性,则无有被烦恼所转之险。月称菩萨说:“若谁能真知,内识生住等,以及外境相,则除愚痴暗。”欲除无明烦恼暗者,当勤依此智慧方便之道而行。
第六品释终